葛洲壩松滋水泥有限公司月峰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150萬噸/年擴建露天開采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發布時間:2023-09-19
安全評價報告網上信息公開內容
記錄編號:GX-AP-JL-13
項目編號:GX-KS-A2023012
記錄編號:GX-AP-JL-13
項目編號:GX-KS-A2023012
項目名稱 | 葛洲壩松滋水泥有限公司月峰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150萬噸/年擴建露天開采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 | |||
1、項目概況 葛洲壩松滋水泥有限公司月峰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位于松滋市劉家場鎮官渡坪村,交通便利。目前該礦山采礦權人為葛洲壩松滋水泥有限公司,該建設項目屬擴建項目,采礦許可證核準的生產規模為露天150萬噸/年。 本礦采用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方式。總的開采順序為從上而下分臺階開采,由南東向北西推進。采礦工藝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機械方式)—裝運。在采場四周有匯水進入的地段設置截洪溝,上游截洪溝設計斷面為矩形斷面,規格為寬1.0米,深1.0米。2023年5月礦山基建工程已經完成并進行了建工各竣工驗收。 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評價結果 該礦在竣工驗收投產后的生產過程中,存在坍塌、爆破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粉塵、噪聲與振動等危險、有害因素等。其中: (1)坍塌、爆破傷害為該礦存在的高度危險因素,事故產生的后果嚴重,應作為該礦在竣工驗收投產后的生產過程中災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2)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為該礦存在的顯著危險因素,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該礦在竣工驗收投產后的生產過程中應引起足夠重視; (3)粉塵危害、噪聲與振動等為該礦在竣工驗收投產后的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需要作業場所灑水降塵以及使用個體防塵保護用品等綜合防治措施。 3、評價結論 葛洲壩松滋水泥有限公司月峰山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150萬噸/年露天采礦工程建設程序合法,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做到了“三同時”規定,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已制定完善,礦山經過試生產,各生產系統和安全設施運行正常,安全設施建設符合《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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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聯系人 | 杜逢科 | 聯系電話 | 13872231860 | |
項目負責人 | 趙圣 | 技術專家 | / | |
報告編制人 | 趙圣、秦永紅、劉旺勝 | 報告審核人 | 李井忠 | |
技術負責人 | 余斌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兆靖 | |
現場評價人員 | 趙圣、劉兆靖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該報告評價組人員均是 | |
主要任務 | 現場實地勘察礦山的總平面布置、周邊環境及安全距離等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2年10月28日、2023年3月28日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年8月3日 | |
現場評價人員 礦山現狀 |